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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鼓励个体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符合相关条件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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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郭蓉 发布时间:2024-12-05 08:24:30

  为进一步加大个体工商户发展升级培育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拓展成长空间,为西安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动力支持,日前,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市财政局联合印发《西安市扶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补贴资金发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申请“个转企”奖补资金需符合5个条件


  《实施细则》中规定,申请“个转企”奖补资金,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1.长期稳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于2024年1月1日起转型升级为企业,并在转企后正常经营且按期参加企业年报;2.同一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全市范围内有多家转型升级企业的,同一类型的仅奖补一家转型企业;3.转型企业自觉履行应尽义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4.转型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转型企业股东、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无虚假登记记录;5.转型企业应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奖补资金申请。


  “个转企”奖补资金申请及发放期间转型企业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发放。分别为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退出转型企业经营的、转型后企业被执法监管部门处罚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转型后企业注销或被吊销,撤销登记的,被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


  奖励补贴形式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对转型企业进行奖励补贴。标准和范围包括:(一)代理记账服务补贴。根据转型企业申请,对不具备财务核算能力、确需聘请代理记账机构记账的,由各区县(开发区)“个转企”牵头部门按照实际代账服务支出,补贴三年代账费用(年度代账补贴最高不超过3600元/年·户)。(二)租金补贴。对确需租用场地用于生产经营的转型企业,按照所在区县(开发区)平均租金(平均租金由各区县、开发区“个转企”牵头部门联合住建部门予以确认,原则上补贴租金最高不超过90元/平方米·月;补贴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20%给予三年租金补贴。(三)一次性奖补。对已转企并稳定经营三年以上、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且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速1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


  “个转企”实行属地管理


  这6份材料需准备并提交


  申报流程上,“个转企”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符合奖补条件的转型企业在申报期限内填报《西安市“个转企”奖补资金申请表》并向各区县(开发区)“个转企”工作牵头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各区县(开发区)“个转企”工作牵头部门对转型企业进行审查,并对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审查结果应在各区县(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相关资料报市市场监管局。


  申报转型企业向各区县(开发区)“个转企”牵头部门提交以下资料:1.西安市“个转企”奖补资金申请表;2.企业专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3.企业承诺书;4.住所证明(提交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凭证等);5.相关财务资料及凭证;6.其他材料(各区县、开发区自行确定)。


  《实施细则》指出,各级“个转企”工作牵头部门、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奖补资金的申报、审核、下达、拨付等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受奖补的转型企业在资金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个转企”工作牵头部门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会同财政部门收回已安排的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郭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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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顾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