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陕全国政协委员昝林森:促进光伏发电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
近年来,在国家一系列政策加持下,我国光伏产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逐年提高,经济效益稳中向好,为推进地方经济绿色转型、助力脱贫攻坚作出了积极贡献。
“大型光伏电站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一定影响,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光伏项目落地难和当地政府监管难现象。”住陕全国政协委员昝林森说,促进光伏发电产业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昝林森在调研中发现,光伏项目规划布局不科学,在项目建设前期,部门之间没有进行充分沟通协调,也没有科学评估论证区域自然资源承载能力,就将建设任务指标盲目分配到县(区),造成政策和用地条件受限的区域项目难以落地。光伏项目建设涉及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由于部门之间目标任务差异较大,监管职责各有侧重,重发展轻保护的现象普遍存在,导致顶层政策不接“地气”、协调机制不健全,出现项目落地、监管的“两难境地”。
“由于光伏项目占地面积大,大型机械施工对地表进行场平,不仅改变了原有地表形态,还对原生植被造成破坏,引起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昝林森建议,注重新能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结合,根据资源状况和立地条件分配建设任务,坚持先规划后布局原则,科学安排光伏项目新增用地规模、布局和开发时序,统筹兼顾好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协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规范项目规划、审批、建设、监管等环节管理,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光伏建设,确保项目既符合政策、又能落地见效。
同时,坚持生态优先,突出综合治理。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区域生态承载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对林地、草原及生态功能区域的占用,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探索应用“林光互补”“草光互补”等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绿色节能、生态环保、破坏性小的光伏建设新工艺新技术新模式,推进光伏发展与生态保护修复有机融合,助力新能源建设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