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家事巡回审判庭”揭牌
11月15日,由陕西省高院、省妇联主办,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承办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家事巡回审判庭”揭牌仪式举行。此举旨在加强陕西省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拓宽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形式。
为进一步发挥妇联等社会力量在化解家事纠纷中的作用,强化基层协同治理,促进基层矛盾化解调处和专业心理咨询队伍与司法审判力量的充分整合,省高院在与省妇联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决定在陕西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设立省高院家事巡回审判庭。设立家事巡回审判庭,是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等司法优良传统,联合社会力量,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增进家庭和睦和谐的创新探索,也是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和诉源治理的重要平台阵地,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据悉,作为长期设置的巡回办案点,省高院家事巡回审判庭围绕司法审判核心业务,自觉提高案件审判质效。巡回审判庭可以邀请各级妇联干部、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的调解、化解工作,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注重以案说法,遴选发布家事案件典型案例,在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进行典型家事案件示范开庭,借助省妇联的影响力,充分发挥司法案例的价值引领作用,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陕西省妇联不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协调,推动解决妇女儿童维权重点热点问题。筑牢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工作基础,每年对市、县维权干部进行培训,实施秦女子“法律明白人”项目,帮助乡镇村居妇联干部学法用法、提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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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顾宸宇